| 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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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l-zxtm.com 政策法规 2009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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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大建委发[2009]182号
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检验等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2007),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现将《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O九年七月八日
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保证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形成、科学归档、妥善保管与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2007)、《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是指按照规程编制、经过验收合格并归档的电子文件的集合。 第三条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各区(市)、县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制作电子文件和编制电子档案应使用的工具。适用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检验等单位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制作、归档和电子档案的编制、验收及移交。 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的推广、培训、升级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制作和归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验收、接收和管理、利用工作。 第五条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使用电子签名。法人电子签名的行为主体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电子签名的行为主体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质检员、档案员。以上单位及人员均需办理电子签名资格注册。 第六条 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电子签名资格注册和年检工作。法人电子签名资格注册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单位申请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电子签名资格注册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证明或专业资格证书,并填写个人申请表。管理和专业人员电子签名资格注册可由单位统一办理。 已取得电子签名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每年一次。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单位和个人,其电子签名资格作废。 第七条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实行项目注册管理。 工程项目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须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注册。 建设单位以工程项目名称和单位工程名称注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单位工程名称注册。 第八条 勘察、设计、检测、检验部门应将最终勘测、设计文件及检测、检验报告连同电子数据一并移交委托单位。 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单位应形成本单位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上报的电子档案,统一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九条 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电子档案的各形成单位应将其制成纸质档案,并签字、盖章,与电子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条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移交内容与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归档内容一致。移交的电子档案必须附带《电子文件目录》、《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基本信息表》、《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电子档案采取离线式归档,归档内容须使用专业杀毒软件进行杀毒,以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归档载体为只读光盘,不允许采用其它载体。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立完整、有效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保管制度。从建设电子档案进馆开始对各环节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建设电子档案的处理过程符合技术规范;采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保证建设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建立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处理和保存制度,针对自然灾害、非法访问、非法操作、病毒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防范措施;对归档电子档案采用专门的应用设备和技术手段,设置专门的存储环境和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开发电子档案信息资源,并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暂行)》附件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内容 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及批复 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复 3.立项有关文件(会议纪要、领导 讲话、专家建议性文件等) 4.调查材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标确认书 (开发建设用地中标通知书 开发建设项目履约保证书) 6.投资计划任务书 7.基建任务通知单 8.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9.建筑拆迁文件、协议、方案等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建设用地规划批复文件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1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 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7.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18.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 19.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20.规划设计条件及通知书 21.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2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验收 2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4.工程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25.规划设计方案卫生意见书 26.建筑工程(自动设施、装修)消防审核意见书 27.建筑工程(自动设施、装修)消防验收意见书 28.工程承发包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2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0.工程总图放线验线图 3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3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 33.重大设备及材料订购合同 34.各主管部门文件或协议: (人防、环保、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地名批复、卫生等) 35.详规图 36.规划验收批复及1:500地形图 37.综合管网图 38.工程项目属性表 39.其它 B 监 理 文 件 B1.工程监理管理文件 B2.工程进度控制文件 B3.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B5.工程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文件
C 施 工 文 件 C1.施工技术管理文件 C2-1.地基和基础工程 C2-2.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 C2-3.施工试验记录 C2-4.工程检测报告 C2-5.工程记录 C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C2-7.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给排水、消防、采暖、燃气工程 C4.通风与空调工程 C5.电气工程 C6.电梯工程 C7.智能建筑工程 C8.室外工程 其他
D 竣 工 图 1.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建筑小品、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 2. 建筑 3. 结构 4. 装修(装饰) 5. 给排水(消防水) 6. 采暖 7. 通风空调 8. 燃气 9. 电气(消防电) 10. 智能建筑 11. 其它图纸
E 竣工验收文件 1.开工报告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3.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明 4.E1.工程概况表 5.E2.工程竣工总结 6.E3-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7.E3-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8.E3-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9.E3-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0.工程结构验收评定书(地基与基础、主体) 11.E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书(勘察、设计)12.E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书 13.E6.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报告书14.E7.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 15.E8.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16.E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F 声像档案 录像、照片 2、扫描电子文件内容 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及批复 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复 3.立项有关文件(会议纪要、领导 讲话、专家建议性文件等) 4.调查材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标确认书 (开发建设用地中标通知书 开发建设项目履约保证书) 6.投资计划任务书 7.基建任务通知单 8.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9.建筑拆迁文件、协议、方案等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建设用地规划批复文件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1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 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5.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7.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18.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 19.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20.规划设计条件及通知书 21.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2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验收 2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4.工程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25.规划设计方案卫生意见书 26.建筑工程(自动设施、装修)消防审核意见书 27.建筑工程(自动设施、装修)消防验收意见书 28.工程承发包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2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0.工程总图放线验线图 3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3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 33.重大设备及材料订购合同 34.各主管部门文件或协议: (人防、环保、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地名批复、卫生等) 35.详规图 36.规划验收批复及1:500地形图 37.综合管网图 38.工程项目属性表 39.其它
C 施 工 文 件 C C2-2.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 C2-4.工程检测报告 C C C C C 收及远传系统检测报告 其它各项进场复试报告和试验报告,试验室在出具纸质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电子数据,各单位将数据导入软件中。如没有则需要扫描完成。
D 竣工图 可使用设计单位出具的CAD光盘;如没有则需要扫描完成。
3、使用电子文件编制软件的文件格式、载体形式及打印设备要求 文件格式:文字型电子文件以XML、RTF、TXT、DOC、PDF为通用格式;表格文件以XLS、ET为通用格式;视频和多媒体电子文件以MPEG、AVI为通用格式;音频电子文件以WAV、MP3为通用格式。 载体形式:文字材料扫描分辨率不低于200dpi;竣工图图纸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扫描处理的电子文件格式采用TIF、BMP、JPG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格式采用dwg格式。 打印设备:激光打印机或针式打印机。
4、电子签名使用要求 单位电子签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个人电子签名:建设单位包括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档案员;施工单位包括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质检员、档案员;监理单位包括法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档案员。 单位电子签名印章在电子档案中的位置:右下方 单位电子签名使用范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书、移交目录、E类竣工验收文件、其它与纸质档案相同。 个人电子签名使用范围:与纸质档案相同。 5、单位电子签名申请表和个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单位电子签名申请表
个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6、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基本信息表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基本信息表
注: 保管期限、保密等级由城建档案馆于初验收时确定后方可填写。
7、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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