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防伪《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通知

http://www.dl-zxtm.com 政策法规  2009年8月3日


















大建委发〔2009166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近年来,我市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备案率和质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管理水平居全省前列。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出现了个别单位伪造《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现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市建委决定,从200981日起启用防伪《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市建委统一监制,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到指定印刷厂购买。


二、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首页实行全市“统一编号”管理,按备案管理辖区划分号段,具体如下:


市质监站:    0100001


甘井子区:    0200001


旅顺口区:    0300001


金州区:      0400001


大连开发区:  0500001


高新园区:    0600001


旅顺开发区:  0700001


长兴岛工业区:0800001


瓦房店市:    0900001


普兰店市:    1000001


庄河市:      1100001


长海县:      1200001


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备案编号由各备案管理部门按年度自行编号。


四、几点要求


()各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强防伪《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使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防止备案表流出。市建委将不定期检查各地区的管理使用情况。


() 各地区将首次印刷数量于2009717前报市质监站办公室,原则把握根据辖区的备案工程情况, 2年用量。其它时段需印刷备案表时,请提前30天将所需数量上报。


联系电话:83620691  联系人:邹继舟


                     


附件:防伪《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样式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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