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冬期施工准备工作的通知

http://www.dl-zxtm.com 建委文件  2009年9月29日


大建委发[2009]200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为做好今年冬期施工准备工作,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冬期施工准备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09]113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成立2009年一2010年度冬期施工专门机构,着手编制实施方案和各项预案,设专门人员抓好工作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总结去年冬期施工经验,做好冬期施工的宣传工作。提高各建设单位主体对冬期施工重要性的认识,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各类建筑材料、专用设备、暂舍等储备工作。通过冬期施工拉动全市的经济增长。


    2.组织落实2009年冬期施工项目。对全市在建施工项目进行统计,对各类工程项目进行摸底登记,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建立月报表并标明将进入2009年冬期的项目。每月5日前将在建项目动态管理月报表报送市建委工程处..电话(传真)83633655,电子信箱:jw_gcc@d1@gov.en


    3.做好冬期施工的质量监管工作。在全市开展好冬期施工的质量检查,确保冬期施工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消除工程质量隐患,提高工程质量。


    4.做好冬期施工的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市开展好冬期施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冬期施工生产安全,消除工程安全隐患。


    5.针对投资决策、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建设管理、转包分包、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加强督查,以促进项目完善责任体系,防范违规违纪,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


    6.做好冬期施工的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培训和技术交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作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农民工技能培训,防止施工操作人员违反冬期施工规律,操作不当,造成人为的质量安全事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住建[2009】113号


关于做好2009年冬期施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为做好今年冬期施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要高度重视冬期施工,要成立冬期施工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城建副市长要亲自挂帅,各市建委、局要有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施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今年的冬期施工抓好。


  二、提前落实项目


  各市要及早对各类工程项目进行摸查登记,了解各个项目的基本情况,把握住凡是具备开展冬期施工条件的,都要开展冬期施工这一总体原则,对有问题的项目要帮助协调解决,全力抓好项目的落实。


  三、做好各项准备


  要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各类建筑材料、专用设备、暂设工程等的储备工作。要提前抓好冬期施工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操作规程的培训工作,编制好实施方案和各项预案,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在冬期施工中,要做到人员全部到位,材料准备充足,机械有效使用,加快施工进度,拓展施工深度,确保冬期施工扎实推进。


    四、制定鼓励政策


    深入研究如何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建设和施工单位开展冬期施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市可结合实际制定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冬期施工由政府组织变成企业的自觉行动。


    五、抓好宣传工作


    要把冬期施工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出来,宣传出去,特别是大力宣传冬期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使全社会特别是建设和施工单位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鼓舞士气,形成良好的冬期施工舆论氛围,促进冬期施工的深入开展。


    六、做好统计工作


要重视统计工作,加强对冬期施工的统计,充实统计内容,扩展统计渠道,改善统计方法,对冬期施工项目进行全方位、科学的统计,并及时把冬期施工项目和工程进展情况上报我厅。



联系人:张庆峰024—23448613  13555885958


传真:024-2344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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