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冬期施工工作的通知

http://www.dl-zxtm.com 建委文件  2009年9月29日







大建委发[2009]228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总体工作部署,做好今年冬期施工工作,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冬期施工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9]128)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进一步明确2009年一2010年度冬期施工具体负责人、冬期施工联系人、统计负责人。


    具体要求如下:


    1.大力宣传冬期施工重要意义,做好各类参与冬期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好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储备,完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现场管理,确保冬期施2-项目优质安全高效运行。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期施工管理X-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以及《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冬期施工准备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09]113号,以大建委[2009]200号文件转发)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并全面贯彻落实。


    3.对辖区内及所管理的在建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登记,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认真填报进度统计表和项目统计表。每月5日前将在建项目动态管理月报表报送市建委工程处。联系人:李辉,电话(传真)83633655,电子信箱:jw_gcc@dl.gov.cn,以保证在200910月底前落实好今年的冬期施工项目。


 


 


 






辽宁省发电


发电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等级:特急·明电    辽政办明电[2009]128     辽机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冬期施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冬期施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及早落实冬期施工项目


    各市政府要把项目落实工作做为冬期施工工作的重点,及早部署,认真对工程项目进行登记,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协调解决冬期施工项目存在的问题,全力提高项目开工率,确保所落实项目全部开展冬期施工。地基基础、钢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水利、园林绿化、地铁和隧道、铁路、市政、拆迁等工程项目,都要开展冬期施工。要明确项目投资总额外负担、冬期完成投资额、工程总面积、冬期完成面积等指标,做好项目跟踪。


二、认真做好冬期施工准备工作


要提前做好原材料储备工作,组织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其他建筑材料供应企业与施工企业对接,确保材料供应;提前做好专用设备的协调、调度,搭建好各项暂设工程,确保不影响冬期施工进度;提前抓好冬期施工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操作规程的培训工作,编制好实施方案和各项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一)       要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各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系统学习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技术规程》(DB21/T1692-2008)。冬期施工要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二)       各地要将《辽宁省建设工程冬期施工措施项目参考计介定额》作为建设工程冬期施工措施项目计价的参考依据和审核冬期施工措施项目费合理性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一)       要高度重视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冬期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冬期施工项目质量和生产安全。


(二)       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有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要针对冬期施工特点,加强劳协保护,做好防滑、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工作。


(三)       要加强冬期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监理单位要对冬期施工项目准备工作,施工条件,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安全措施等进行检查,严格实行对钢材、水泥、外加剂、混凝土试块等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五、制定冬期施工鼓励政策


    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建设和施工单位开展冬期施工的积极性和主协性,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冬期施工。


六、做好冬期施工统计工作


    各市政府要认真组织建委、城建、交通、水利、统计等部门,对开展冬期施工项目进行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认真填写进度统计表和项目统计表。


七、开展好冬期施工宣传工作


    要大力宣传开展冬期施工的重要意义。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要及时开辟专栏对冬期施工进行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冬期施工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冬期施工舆论氛围。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冬期施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冬期施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副市长要认真组织。建委、城建局、房产、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人要全力抓好冬期施工。进一步明确具体负责人、冬期施工联系人、统计责任人。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