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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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l-zxtm.com 安监站文件 2009年9月29日 |
辽宁省发电 辽住建传字[2009]33号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为建国60周年华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09]25号),省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 二、检查重点 (一)建筑施工 1、起重吊装、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按方案实施情况; 2、对易发生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伤害事故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3、参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用火审批、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及器材配置情况和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5、全省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中抽查项目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情况。 (二)市政公用设施 1、城市燃气:燃气贮罐防爆安全措施,压力容器使用证、消防合格意见书、防雷检测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居住小区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擅自设点,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的钢瓶情况;燃气企业入户访修,宣传燃气使用安全,杜绝燃气设施使用不当、带病运行情况;燃气管网改造以及清理违章占压管网设施情况。 2、城市供水:水厂氯气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安全运行情况;二次加压泵站专项治理情况;供水设施“三防”(防盗窃、防破坏、防投毒)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城市公交:企业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检查档案情况;公交车辆安全设施(逃生锤、灭火器、可开启车窗、安全门等)情况;公交车辆防火安全警示标识、警示用语设置情况;更新超期运营车辆情况;改造老旧运营车辆情况;司乘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情况。 4、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索道、缆车及游乐设施准运证和操作证情况;聚会、游园高峰时段控制游人总量,防踩踏事故的安全措施情况。 三、检查方式 省厅组成4个检查组(建筑施工3个检查组,市政公用设施1个检查组),在各市排查的基础上,抽查在建施工项目和市政公用设施。其中在建施工项目不少于10项。包括复查2-3项省检抽查项目,开展回头看;随机抽查2-3项在建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另外,从各市推荐的在建施工项目中抽选5个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量化评分检查。市政公用设施不少于6项(城市燃气、供水、公交、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每项不少于1项)。 四、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10月末,各市要组织本地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并加强监督检查。期间,省厅检查组将对各市开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是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举措,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本次检查结果也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内容。因此,各市要立即组织和督促所有在建施工现场在前段排查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检查跟踪到位,确保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2、请各市认真做好量化评分项目的推荐工作,鼓励施工企业积极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省厅将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示范工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将推荐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示范工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示范工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 3、检查时将严格检查标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消除,对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停产停业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停产停业强制措施;对一时难以完成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将责成有关部门逐项建立档案,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责任单位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 4、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省政府要求,从现在起至 联系人:刘铁明 信息报送电话:024-86230506(兼传真) 电子邮箱:lnaqzz@163.com 附:检查组分组名单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 检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大连市、本溪市、丹东市、营口市、铁岭市 组 长 王向学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副厅长 副组长 顾贵林 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副站长 成 员 刘铁明 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科长 李勇臣 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工程师 于洪楠 大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师 秦有臣 鞍山市安全监督管理站 工程师 於公环 锦州市建委安全处 工程师 郑维杰 沈阳顺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 联系人 顾贵林 联系电话 13898890236 第二组 沈阳市、抚顺市、辽阳市、朝阳市 组 长 范越林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副厅长 副组长 李长凯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处 副调研员 成 员 刘 明 大连甘井子区建筑安全监督站 副站长 张建京 盘锦市建筑业安全监察站 书记 吕钦明 抚顺市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李泽田 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孙文铎 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联系人 李长凯 联系电话 13604029566 第三组 鞍山市、锦州市、阜新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组 长 胡 刚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副厅长 副组长 韩迪秋 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副站长 成 员 王 勃 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高级工程师 张 岩 沈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高级工程师 张志伟 沈阳山盟建设集团 施工管理部部长 金 磊 大连建民工程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李 顺 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安全工程师 联系人 韩迪秋 联系电话 13940464488 第四组 市政公用设施检查组 组 长 张殿纯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副厅长 副组长 叶天泉 辽宁省住房与建设厅城建处 处长 成 员 盖凌洋 辽宁省住房与建设厅城建处 副处长 张富文 辽宁省住房与建设厅城建处 副处长 张宝和 辽宁省住房与建设厅城建处 副调研员 王光辉 辽宁省住房与建设厅城建处 主任科员 联系人 叶天泉 联系电话 13700009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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