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http://www.dl-zxtm.com 安监站文件  2009年9月29日









辽宁省发电


辽住建传字[2009] 6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建委、局:


    2009年5月17,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拆除作业时,部分桥体突然发生坍塌,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2009518,天津碱厂搬迁改造工程热电站项目2标段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在烟囱内套筒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压缩气囊发生爆炸,造成现场作业人员12人死亡,11人受伤。这两起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近日,我省召开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省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对确保社会稳定、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切实加


强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目前,我省已进入施工黄金季节,更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稳定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担负起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来抓,把深入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自觉体现到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上来。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工作部署,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位,促进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保证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厅下发的《辽宁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辽建发[2009]81号)和《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方案》(辽建发[2009]32号),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重点打击和查处工程项目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活动、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施工现场三违现象,积极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突出重点,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需要专家论证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建筑生产安全。对于采用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定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专家论证后方可组织实施。要督促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依法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市,要加大对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城市燃气、供水、排水、公交、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将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


    四、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预警防范工作。要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等单位建立起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提高企业和现场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理事故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建筑施工现场要建立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公园、风景名胜区、大型公建等人员聚集场要制定好应对游客出现拥挤、堵塞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报送工作,要按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设系统安全和稳定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建传字[2008]58号)要求,确保及时准确上报事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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