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在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http://www.dl-zxtm.com 建委文件  2010年7月12日

大建委发〔2010〕2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我市201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增强建设领域各责任主体节能减排意识,继续加强对住宅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有效防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市建委决定自201071开始,对全市在建住宅工程进行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等有关技术标准;

(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监督工作导则》、《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等有关规定。

二、检查范围、数量和方式

全市在建住宅工程全数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等情况;

(二)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设计规范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情况;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审查情况;

(四)建设(开发)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及建筑节能等措施落实情况;

(五)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住宅工程防治质量通病具体措施、现场施工质量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等情况;

(六)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细则)、建筑节能工程及住宅工程防治质量通病具体监理实施方案、监理档案资料等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长:李海斌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曲    市质监站站长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处长

各区、市、县建设局主管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市质监站许传军副站长为组长组成的检查组,负责中山、西岗、沙河口区的在建住宅工程检查。由其它各区、市、县质监站站长为组长分别组成各区、市、县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住宅工程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

(一)7175为各责任单位自查阶段。

(二)7685为各检查组检查阶段。

(三)86815为总结阶段。

各区、市、县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住宅工程检查结束后,于81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质监站;对于新建及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成的住宅工程,由当地质监站在日常监督中进行监督检查。

六、问题处理及要求

(一)各有关建设(开发)单位要立即组织参建单位对在建住宅工程进行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紧落实整改;

(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次在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质量检查工作;

(三)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提出的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并向检查组报告整改情况。当地质监站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凡检查中发现参建单位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要求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记录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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